TPEO7501-確認事項-案名:「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簡報會議
會議紀錄id
TPEO7501
案件id
TPE通檢北投區2019627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 三、計畫緣起與目的(一)北投區位於臺北盆地之北側,臨接山坡地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原隸屬陽明山管理局管轄,早於45年8月31日公告「北投都市計畫」,民國56年改制後與士林區合併重新擬訂「為陽明山管理局轄區主要計畫案」,並於59年7月4日公告實施。市府於92年起啟動全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不含陽明山國家公園區、住宅區(保變住)、關渡農業區等地區)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分別於96年8月15日及97年3月4日發布實施。
(二)北投區通盤檢討案發布迄今已逾10年,期間經多次迅行變更配合調整,惟近年來隨著全球暖化、人口高齡化等趨勢,以及建築物老舊亟待更新、產業結構變遷等公共議題益加受到社會重視,實有必要對本區空間架構作全面性的檢討,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通盤檢討。
(三)檢討目的:
1.針對高齡、少子化等人口結構變遷,檢討本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與開發之必要,配合實際發展現況研訂各項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發展強度。
2.配合全市TOD緊密城市發展目標,檢討捷運場站周邊地區空間架構及都市更新之可能性,並透過都市設計落實TOD推動策略。
3.配合公共住宅政策與長照2.0政策發展,檢討大面積公有地作為社會福利設施與下一階段公共住宅用地。
4.因應極端氣候現象頻傳,考量本計畫區有大面積山坡地、與原有水圳與溪流等水路環境特色,以建構韌性城市環境為目標,研訂相關開發規定及都市設計準則,提供友善的都市環境。
- 四、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五、公開展覽:
(一)本案主要計畫、細部計畫自108年3月28日起至108年5月6日止公開展覽40天,並以108年3月27日府都規字第10830190114號函送到會。
(二)本案市府於106年10月18日舉辦公開展覽前地方說明會。
(三)本案市府於108年4月12日舉辦公展說明會。
- 六、公展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
本案公展期間迄今本會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共84件,計有317人次。(詳後附綜理表,「通案」計編號1件、「關渡宮生活圈」計編號2件、「關渡工業區生活圈」計編號9件、「桃源稻香生活圈」計編號2件、「政戰新北投生活圈」計編號3件、「北投奇岩生活圈」計編號7件、「石牌生活圈」計編號17件、「榮總行義生活圈」計編號1件、「關渡平原農業區」計編號1件、「自然生態保育區」計編號36件、「洲美農業區生活圈」計編號3件、「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計編號1件、「陽明生活圈」計編號1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先進行討論後再提委員會審議,請曾光宗委員擔任召集人,其餘專案小組成員請召集人指定,後續程序比照其他通盤檢討案辦理。
- 二、有關保變住地區,其申請開發案經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未通過者,後續請專案小組討論時一併納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