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521-討論事項-案名:「臺北市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及「臺北市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總體、建國南京生活圈、建國民權生活圈、圓山生活圈、中山生活圈及跨生活圈)
會議紀錄id
TPEO7521
案件id
TPE通檢中山區20198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公司原屬交通部國營事業,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於94年8月12日完成民營化,民營化後本公司仍持續專注電信事業之經營,並積極投資網路及機房建設,全力配合國家關鍵基礎建設及各縣市電信建設所需。
- 二、為使民營化後本公司所有土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內政部前於92年4月3日召開「研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送『電信專用區使用項目草案』及該公司所有電信、機關用地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事宜」會議之結論(三):「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所有電信用地或機關用地基地規模及區位予以清查彙整,並循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規定程序辦理,必要時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迅行變更,以利時效。」(如附件1)。
- 三、旨揭擬變更之3處基地如下(如附件2):
(二)北三機房:
1.基地座落榮星段六小段59地號,係臺北市政府73年10月22日府工二字第44594號「修訂民權東路、敦化北路、民生東路、建國北路、長春路、松江路所圍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住宅區為電信用地至今。
2.考量本案係回復原分區,依內政部通案原則規定,將電信用地回復為「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之二種住宅區」,並維持原使用強度,本公司將依該原則提供相關鄰里社區公益設施或社會服務。
附件二市府回應說明北三機房(一)查旨揭地號為本府於73年10月22日府工二字第44594號「修訂民權東路、敦化北路、民生東路、建國北路、長春路、松江路所圍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住宅區」為「電信用地」至今。
(二)考量未來使用多元化及合理性,參照都市計畫變更歷程恢復為原分區「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依照內政部都委會對中華電信股份公司專案通盤討之通案性決議,本案屬恢復為原來土地使用分區者,免負擔回饋,但基於中華電信公司在社會公益扮演之積極角色,需提供社區公益性設施或社會服務。
涉及鄰里公益性設施或社會服務回饋項目,請中華電信公司與本府協商,續經都委會審議通過以及與本府簽訂協議書後,再予公告核定。
專案小組建議意見1.依市府本次會議所提回應。
2.請市府協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儘速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之通案決議提出符合地方需求之公益性設施或社會服務等敦親睦鄰措施。
委員會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