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571-討論事項-案名:為本市興光市場1樓部分空間規劃為「私立兒童安置及教養機構」及「里民活動空間」申請於市場用地多目標臨時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TPEO7571
案件id
TPE為本變都計20191031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
- 三、計畫緣起:
文山區興光市場自民國91年取得使用執照後,原開闢作市場使用,因地處偏僻,公開招標多次流標,現為閒置狀態。該建物長期閒置,經市府市場處評估無市場用地需求,已於刻正辦理文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檢討變更市場用地為「社福及機關用地(供本府及相關單位公務使用)」。
市府社會局為協助外籍勞工或外籍配偶所生嬰幼兒居留、就醫、就學或生活陷困等問題,推動設置兒童安置及教養機構。考量本市場用地鄰近行政院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為查緝行方不明失聯移工主管機關等地利之便,可提供民間非營利性單位進駐活化利用,於地上一層提供民間非營利性單位進駐作為「私立兒童安置及教養機構」使用,部分空間則供里民活動使用。惟經檢討案址不符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有關「市場用地」作立體多目標准許條件,爰依前開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申請臨時使用。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基地坐落於文山區興隆路三段304巷145號,包括興安段一小段377地號、興安段四小段304地號等2筆市有地。
(二)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
(三)一樓樓地板面積約578.89.09平方公尺。
- 五、本案係市府108年9月19日府都規字第1083085410號函送到會。
決議
- 決議:本案文山區興光市場位址同意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一樓提供作為「社會福利設施」、「民眾活動空間」及「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使用,地下一樓提供環保局作為「倉庫」使用。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本案作「社會福利設施」之臨時使用,請社會局加強與地方居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