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641-討論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次會議決議修正後提會續審)
會議紀錄id
TPEO7641
案件id
TPE擬定島地區20204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九大聚落」目前真實面貌社子島九大聚落目前「新」、「舊」聚落混雜、違章鐵皮屋工廠林立、無特殊性文化、無完整舊聚落形態(參考附件一),不但巷道狹窄公共安全及衛生環境嚴重落後,且絕大部份屬私人產權,不應由反對方決定是否該留或不留。
市府於108年由文化局委託台灣科技大學展開全區文資調查裏,由最初從收集到的93處建築物、經過多次會勘篩選剩下20處,最後審議確定只增加7處,可見九大聚落根本沒有保存價值,況且島內生活機能差污染嚴重年輕人都不願意住在這裏,九大聚落的實質意義有待商榷。
- 二、夜弄土地公(放鞭炮)1.夜弄土地公活動的範圍只限於聚落1、2、3(約社子島的1/3),實際上只是社子島延平北路七段頭的一小段(參考附件二),其餘聚落並沒有參與夜弄土地公活動,所以這個活動並不是社子島全區的共同活動。
2.夜弄土地公目前有四個隊伍,實際上的執行者有70%是外地人,既不屬於里辦公室、也不屬於社區團體、更不屬於社子島的任何廟宇成員。
3.這個活動在元宵節當天舉辦,執行隊伍上午由社子島出發,活動範園遍及大同區、北投區、及士林區,到了晚上才回到社子島聚落1、2、3,所以這項活動不完全只在社子島境內,每個執行隊伍也都是各自為政,在地文化性較弱。
要弄土地公的住戶、商家是要賞紅包的,不是每家都可以參與,所以夜弄土地公成員通常會找住戶、商家比較密集的地方活動,也沒有固定的路線。所以夜弄土地公的隊伍路線都是可能隨時調整或做增減的,反對方說社子島開發中規劃的住宅會破壞夜弄土地公固有的路線是無稽之談。
4.社子島開發後,夜弄土地公仍會存在。
以頗負盛名的內湖區夜弄土地公為例,該地區也是經過區段徵收後的社區,當地在開發後住戶多、商家多而夜弄土地公活動反而更加熱鬧。
- 三、「既得利益者」是社子島開發案抗爭的源頭1.社子島有不少坐收違章廠房出租收益月收入數十萬的業主。
2.佔據公有土地、或是佔據他人土地蓋起違章工廠自用或者出租他人使用而長期獲利的人(約有50%左右)。
3.在社子島享有廉價違章工廠承租租金條件,且開發後搬遷工廠動輒需要好幾十萬搬遷費用的多數違建工廠經營者當然很多是不會支持的。
4.在83年以後的違章建築物所有者,開發後拿了39萬就要拆屋走人,他們當然也不願意。
5.社子島由於居住的環境惡化,在這裡租房子非常的便宜,開發後環境改善就租不到這麼便宜的房子,所以在社子島承租的現住戶肯定也會反對。
6.社子島禁建50年年輕人出走,留在社子島的居民以老年人居多,這些純樸的居民受到「既得利益者」用不實的言論,扭曲市府開發的條件而挑撥煽動抗爭。
社子島渴望著開發,但卻因為有這些的「既得利益者」的反撲而陷入抗爭紛擾,我們需要有魄力的政府跟適時的公權力來開發社子島,讓年輕人可以回來,讓社子島重現生機。
- 四、反對方善用「不實言論」產生居民對立地方上的謠言、假新聞比起政府的開發宣傳影響更大,社子島是一個純樸而且又很封閉的老年化農業生活型態,反對方善用不實的言論大肆破壞居民對市府的信任,不實謠言舉例如下:1.政府要搶大家的土地,10坪拿走6坪只剩下4坪,(但是有關抵價地的價值及開發後居住環境的改善根本不說)(參考附件三)2.政府要強拆我們的房子讓我們流落街頭無家可歸…、社子島要滅村…(但是有關的拆遷補償,專案住宅的配售、配租安置卻避而不談)3.政府將行水區改為河川地,要用容積移轉的方式來搶大家的土地...(參考附件四)反對方就以上諸多不實言論,一再的在社子島用宣傳車散播、張貼甚至口耳相傳,讓民眾對開發感到不安進而進行抗爭,意圖讓開發案延宕到柯市長卸任後行阻止開發之實。
市府回應說明
- 一、有關社子島既有聚落保存部分,本府係考量部分民眾於二級都委會審議期間陳情期使既有聚落得以維繫既有風貌,爰參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審議本案主要計畫之建議,研擬「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依內政部『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剔除區段徵收範圍申請作業計畫」,在不影響主要計畫聯外道路與防洪計畫前提下,開放既有聚落(59年以前建物及其坐落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得於申請期間內向本府申請剔除區段徵收範圍,該申請作業計畫受理時間自108年8月3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得申請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之所有權人共計3,300位,本府共計受理54件申請案,經本府依公布之檢核條件進行檢核,共4處範圍符合檢核條件,本次細部計畫修訂業已配合劃設為再發展區,併提委員會審議決定。
- 二、有關社子島文化資產保存一節,回應說明同編號1;另就社子島無形文化資產夜弄土地公部分,前於106年經本市無形文化資產委員會組成工作小組訪視,並納入106年民俗普查計畫辦理,嗣於108年經本市無形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同意列冊追蹤,於109年2月8日由本市無形文化資產委員會工作小組進行現勘,後續將由本府文化局將現勘結果提送本市無形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
- 三、有關社子島區段徵收配地比例,本府將依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至就拆遷安致部分,為保障社子島居民之財產權及居住權,本府除依法就建築物拆遷部分進行補償外,亦規劃多元安置措施(承購專案住宅、承租專案住宅、優先選配安置街廓及協力造屋),依照居民生活條件和水準提供合適之安置方案及協助,以達社子島「戶戶安置」之目標。
- 四、有關社子島北端新舊防潮堤間河川區土地納入計畫範圍一節,說明同編號1委員會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