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64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芝蘭段一小段52地號等機關用地(第二職業訓練中心)為社教用地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士林區芝蘭段一小段52地號等社教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641
案件id
TPE變更士林區202042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二、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三、計畫緣起:
本案基地為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自72年成立以來,為臺北市技術人才培育與實習之場地,隨著產業發展與人才需求趨勢改變,職能學院面臨訓練課程及培訓計畫轉型,以及設備及建築設施的升級需要,需建置現代化且符合產業人力需求的訓練場域。
另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西側之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因校地狹小,致宿舍供應不足,無法滿足學生住宿及活動需求。故本案職能發展學院未來除供職能訓練使用及配合地區未來發展需要外,亦將納入市立大學學生宿舍等需求,本案經市府檢討認屬重大政策,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主要計畫變更、都市計畫法第22條擬定細部計畫。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計畫範圍及面積本計畫範圍為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位於東山路、士東路交叉路口西北側街廓,面積37,481.11平方公尺。
(二)土地權屬:全為公有土地(其中99.5%為市有土地,0.5%為國有土地),管理機關為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
(一)本案市府自109年2月26日起至109年4月9日公開展覽共44天,並以109年2月25日府都綜字第1093012376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9年3月12日召開公展說明會(第一場次)。
(三)市府於109年4月1日召開公展說明會(第二場次)。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都市設計管制第(二)點修正為「基地應注重保水、透水,並透過環境設計手法貯集雨水」,以維後續規劃彈性,其餘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