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681-討論事項-案名:有關本市運用學校餘裕場地設置「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申請多目標臨時使用
會議紀錄id
TPEO7681
案件id
TPE有關變都計2020730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
- 三、計畫緣起:
為因應本市110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與老人人口快速成長之照顧需求,配合中央長照2.0政策,於本市積極佈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以下簡稱日照),提供社區式長照服務,落實在地老化之政策目標,經社會局研擬「學校用地(國中、國小)申請多目標臨時使用作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之通案處理原則,並提出本市士林區芝山國小忠孝樓3樓部分空間作為老人日照中心之使用計畫,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申請臨時使用,併同提請審議。
- 四、個案基地之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基地坐落:士林區芝山國小。
(二)使用分區:國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三)使用樓地板面積:3層,189平方公尺。
- 五、本案係市府109年5月28日府授都規字第1093052536號函送到會。
決議
- 決議:
- 一、本次所提士林區芝山國小忠孝樓3樓部分空間同意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臨時使用。
- 二、至於學校多目標使用之通案部分,既內政部已於109年6月30日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條文,擬放寬學校多目標作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細目,地面層可作日間照顧、家庭托顧之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後續依內政部修法後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