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21-討論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一小段24地號等1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21
案件id
TPE劃定中山區20201029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第6條第1項第2款
- 三、計畫緣起本更新地區位於南京東路一段及新生北路一段交叉口之西南側,屬臺北市條通商圈,計畫範圍內多為屋齡超過50年之老舊公寓,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基於公共安全並強化地區商業與生活機能,帶動周邊都市再生,本案經檢討符合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處理原則規定,列為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爰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6條第1項第2款,辦理本次劃定都市更新更新地區暨擬定更新計畫。
- 四、更新地區範圍、面積及權屬(一)計畫範圍位於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132巷以東、新生北路一段以西,南京東路一段以南,林森北路133巷以北所圍街廓內。
(二)面積1,455平方公尺。
(三)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特)(原屬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四)土地權屬及建物權屬1.土地權屬:私有土地面積852平方公尺,占58.56%,市有土地面積603平方公尺,占41.44%,管理單位為市府財政局。
2.建物權屬: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688.58平方公尺,皆為私有。
- 五、計畫內容: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6條劃定土地都市更新地區,並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規定,全案自109年9月14日起至109年10月13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9年9月1日以府都新字第10970156903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9年9月26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共1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