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61-討論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四小段303地號等6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61
案件id
TPE劃定南港區2021218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第6條第1項第2款
- 三、計畫緣起本更新地區位於南港區昆陽街及東新街交叉路口西南側街廓,距捷運昆陽站約300公尺。現況建築物使用年限均已超過四十年,其中除計畫範圍東南側五層樓私有建築物仍在使用外,其餘公有建築物均已荒廢,且乏人管理,房舍多已窳陋破舊,危害當地公共安全及衛生。
為提升地區生活品質,活化閒置國有土地,提供優質睦鄰設施,帶動周邊都市再生,本更新地區將以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方式並引入民間資金活化利用本計畫區內公私有土地,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更新地區及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 四、更新地區範圍、面積及權屬(一)計畫範圍位於昆陽街以南、昆陽街217巷以東、昆陽街171巷1弄以北、昆陽街191巷以西所圍街廓內。
(二)面積3,728平方公尺。
(三)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四)土地權屬及建物權屬1.土地權屬:公有土地面積3,518平方公尺,占94.37%,管理單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私有土地面積210平方公尺,占5.63%。
2.建物權屬: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2,374.83平方公尺,分別為私有及公有,公有建築物管理單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五、計畫內容: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及6條劃定更新地區,並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規定,全案自109年12月7日起至110年1月5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9年11月23日以府都新字第1097013459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09年12月17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