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71-討論事項-案名:訂定臺北市中正區-2-捷運LG03站暨南機場整建住宅及周邊更新地區(含部分萬華-7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71
案件id
TPE訂定中正區2021311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 三、計畫緣起民國87年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市府因應實質環境窳陋、整宅弱勢照顧、震災、捷運系統地下穿越以及公辦都更等需求,依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計畫規定陸續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市府考量都市更新推動迄今,都市發展及社經環境已有大幅度變動,爰整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配合本市長期發展願景,針對全市更新地區進行全面檢討,並於107年12月10日發布實施「劃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本案更新地區位於中正區忠勤里、廈安里及萬華區新忠里,範圍含南機場一期、二期、三期整建住宅基地及中華路二段、汀州路一段與國興路、南海路所圍街廓,為前案所劃定之更新地區(編號中正-2及部分萬華-7地區)。
依該案規定中正-2更新地區,為加強該區內公益性服務,維持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將與萬華-7更新地區共同配合南機場整宅公辦都更,另案訂定更新計畫,市府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規定擬訂本都市更新計畫。
- 四、更新地區範圍、面積及權屬(一)計畫範圍位於中華路二段與汀州路一段交會處以南、國興路以東、南海路以北、汀州路一段以西所圍範圍內。
(二)面積約12.5公頃。
(三)使用分區:
空間區分使用分區南機場整宅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特)、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道路用地其餘更新地區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四)土地權屬及建物權屬1.土地權屬:公私共有土地面積6.2公頃,占49%。公有土地面積2.1公頃,占17%。私有土地面積4.2公頃,占34%。
2.建物權屬:更新地區內有多處公有建物,部分集中在更新地區北端的中華路二段107至113巷,其餘分散在南機場第一、二、三期整建住宅。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自110年1月22日起至110年3月2日公開展覽40天,並以110年1月19日以府都新字第1097013473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0年2月9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有關歷史紋理與南機場建築意象之保留、開放空間與人行系統之留設、大眾運輸導向(TOD)的落實等請市府依委員意見檢討後納入修正,以作為後續都市更新之參考,其餘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資料之修正對照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