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71-討論事項-案名:訂定臺北市大同區-4-蘭州斯文里整建住宅更新地區暨承德路三段以西街廓(含部分大同-5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71
案件id
TPE訂定大同區2021311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 三、計畫緣起民國87年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市府因應實質環境窳陋、整宅弱勢照顧、震災、捷運系統地下穿越以及公辦都更等需求,依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計畫規定陸續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市府考量都市更新推動迄今,都市發展及社經環境已有大幅度變動,爰整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配合本市長期發展願景,針對全市更新地區進行全面檢討,並於107年12月10日發布實施「劃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本案更新地區位於承德路三段及昌吉街交叉路口西北側街廓,範圍包含斯文里一期、斯文里二期與蘭州國宅,為前案所劃定之更新地區(編號大同-4及部分大同-5地區)。依該案規定,應配合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規劃構想,另案訂定更新計畫,市府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規定擬訂本都市更新計畫。
- 四、更新地區範圍、面積及權屬(一)本更新地區北起民族西路,西臨昌吉街61巷,南側昌吉街,東接承德路三段。
(二)面積3.39公頃。
(三)使用分區空間區分使用分區蘭州國宅第一種商業區斯文里一、二期第四種住宅區承德路沿線地區第四種住宅區、第三種商業區(特)(原屬住4)、第三種商業區(特)(原屬住4-1)(四)土地權屬及建物權屬1.土地權屬:本更新地區土地權屬以私有地為主,面積約2.1公頃,佔更新地區面積63%;公有地面積約0.4公頃,佔更新地區面積11%;其餘公私共有土地面積約0.9公頃,佔更新地區面積26%。
2.建物權屬:建物以私有為主,區內有三處公有建築物,分別位於蘭州國宅及斯文里二期內。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依自110年1月22日起至110年3月2日公開展覽40天,並以110年1月19日府都新字第1097013473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0年2月3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有關歷史紋理的保留(含昌吉街南側範圍外既有通路)、開放空間與人行系統之留設、街角廣場設置之必要性、整建維護地區實際執行策略等請市府依委員意見檢討後納入修正,以作為後續都市更新之參考,其餘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資料之修正對照表通過。
審議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