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81-討論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175地號等醫療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81
案件id
TPE擬定士林區2021415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第24條
- 三、計畫緣起本計畫區位於市府110年2月5日公告實施「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編號士15,變更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供醫療使用),屬暫予保留變更案,應俟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再行核定主要計畫。另有關容積率、回饋比例、方式等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將於細部計畫規定。案經申請單位擬具計畫書圖申辦擬定細部計畫。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一)本計畫區位於文昌路西側、美崙街東側及南側,面積2.1049公頃。
(二)土地權屬:為新光醫療財團法人(約占81%)及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約占19%)所有。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自110年2月2日起至110年3月3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0年2月1日府授都規字第1093108535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0年2月19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3件。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