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91-0-案名:為推動捷運北環段Y24站周邊八號機關用地及加油站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之公辦都更案,配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定士林區永新段三小段593地號等商業區基準容積調整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91
案件id
TPE為推更為商202151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二、市府以110年4月14日府授都規字第1103031456號函送資料到會。
研議意見:
- 一、建築技術規則免計容積相關規定是為鼓勵重要公共空間的設計合理化,有其歷史背景,部分個案未嚴格執行,應屬建管問題,不宜以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取消免計容積規定。
- 二、本案土地由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依規定即須回饋一定比例土地,因回饋導致都市更新財務困難須調整基準容積率之理由並不充分。
- 三、有關現行建蔽率、容積率之規範是否足以因應現今都市的發展,建議市府全盤考量,不宜就個案來試行。
- 四、本案退請市府另行評估其他可行方案,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