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79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638地號等工業區及綠地用地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638地號等第三種住宅區(特)、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791
案件id
TPE變更南港區202151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道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6條(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4條
- 四、計畫緣起本案工業區依90年9月28日公告實施之「修訂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列為暫予保留案(編號I-4),主要計畫原則同意變更為住宅區,並規定應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107年12月17日公告實施之「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規定本案計畫範圍列為另案辦理地區。
本案相關變更內容前經提107年7月19日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1次會議研議,建議申請人與北側鄰地玉成段二小段699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協調納入整體開發。惟申請人表示經協調,仍無法取得鄰地地主同意,故本案依前述研議案所提之範圍、並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辦理變更主要計畫及擬定細部計畫。
- 五、計畫範圍、面積及權屬(一)本計畫區北臨市民大道七段,南面忠孝東路六段,西至成德營區軍方管有土地,東以忠孝東路六段159巷為界。
(二)面積總計約8,000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29.79%為道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土地、70.21%為公有土地(包括國有、新北市有及臺北市有;管有單位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六、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 七、案件審議歷程:本案前提107年7月19日本會第731次會議研議,決議:
(一)本案15公尺計畫道路係依市府90年9月28日公告「修訂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規定留設,為串連南北向之重要道路,且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亦建議依據前述計畫規定完成道路開闢,避免因道路線型不完整、車輛使用有安全視距問題而產生交通危害之疑慮,故全案基於地區交通系統完整、公共通行需求以及交通安全等考量,仍請申請請人再與玉成段二小段699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協調納入整體開發範圍。
(二)本案申請人後續協調過程中如仍有窒礙難行之處,請市府於行政作業上協助整合。
(三)另「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擬定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業經107年7月1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26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申請人亦得評估依前該案規範之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都市更新單元指示線範圍進行整合。
- 八、公開展覽(一)本二案自110年2月23日起至110年3月24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0年2月22日府都規字第1093120863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0年3月9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九、公民或團體意見:2件。
決議
- 決議:本案委員所提道路留設、綠地配置等建議,包括基地形狀畸零,範圍內15公尺計畫道路之留設位置造成基地切割,影響土地有效利用,與該計畫道路就目前規劃方案未能確保未來可全線開通對地區交通改善仍有不確定性,以及所提變更回饋之綠地用地,其配置區位及使用效益,請市府都市發展局以提高基地有效利用、提供地區交通最大效益為目標,協助申請單位研提更適切之規劃方案後,再行提會。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