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85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21地號等「影視音產業區」為「辦公服務區(一)」及「工商服務展售區」(回復原分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851
案件id
TPE變更內湖區2021114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計畫緣起本計畫範圍前於102年9月9日公告將位屬大內科區域(內湖五期重劃區)內之「辦公服務區(一)」及「工商服務展售區」變更為「影視音產業區」,以推動「臺北市政府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臺北市影視音產業園區BOT案」,惟於公開徵求投資人階段因申請人所提構想均未達市府所需公共建設之要求,故未選出合格候選人。案經市府評估檢討產業發展趨勢,並於105年8月25日公告修訂本案開發方式,由促進民間參與改為引進民間參與投資,並由市府決定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惟市府2次公開招商亦未有廠商投標。
經檢討由於近年來影音數位串流平台興起,消費者擁有更多元影音數位平台之選擇,不再受限於以電視觀看固定時間播放之節目,致使電視台等業者已無影視音產業土地使用需求,市府爰辦理回復原都市計畫規定。
- 四、計畫範圍及權屬(一)本計畫範圍位於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與石潭路附近,共分為二塊基地,其中基地一面積約6,407平方公尺、基地二面積約8,160平方公尺,總面積約14,567平方公尺。
(二)土地權屬皆為臺北市所有。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自110年8月25日起至110年9月23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0年8月24日府都規字第1103049969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0年9月14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5件。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