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94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為社福及機關用地(配合光華社會住宅興建工程)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一小段95-2地號等社福及機關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941
案件id
TPE變更南港區202262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四、計畫緣起為照顧青年族群及弱勢族群之居住需求,內政部營建署業奉行政院於110年1月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一次修正核定本)」,配合中央社會住宅政策之落實及因應高齡化、少子化社會趨勢,將優先選用閒置公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及相關社會福利設施。
本案機關用地位於本市捷運板南線南港機廠南側、衛生福利部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東南側,為國防部管有營改土地之一,未來規劃興建社會住宅及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二廠之職務宿舍。為提升其居住品質並充實本市社會住宅存量,擬適度調整該土地使用分區及管制內容,因屬中央重大政策,經109年10月8日內政部內授營宅字第1090817849號函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辦理本變更主要計畫併同依都市計畫法第22條擬定細部計畫。
- 五、計畫範圍、面積及權屬(一)本計畫區位於忠孝東路七段124巷以南、昆陽街157巷以東、龍華街以北所圍街廓之東南隅。
(二)面積為5,965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皆為公有土地。(管理單位包含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六、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七、公開展覽(一)本二案自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5月14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1年4月14日府都規字第11130027034號函送到會。
(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10年11月10日召開公展前地區說明會。
(三)市府於111年4月27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八、公民或團體意見:共1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委員所提應協調北側衛生福利部、捷運南港機廠規劃北向人行空間連通至忠孝東路七段、捷運昆陽站,以強化TOD功能之建議,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納入後續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