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941-討論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配合陽明教養院改建)機關用地為社福及機關用地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四小段154地號社福及機關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941
案件id
TPE變更士林區2022623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四、計畫緣起市府自71年起即於士林區仰德大道及莊頂路口東北側成立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之住宿式身心障礙機構,收容中度以上之智能障礙者或合併肢體障礙之多重障礙者迄今。惟該建築物係屬列管之「臺北市政府市有建築物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因結構補強不符經濟效益,市府將朝拆除重建方向辦理。另為落實市府長期照護及社會福利政策,並保留機關使用彈性,故擬將機關用地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
本計畫範圍內之建築物因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業經市府列管加速辦理拆除重建,並經提報本市議會及編列預算經費在案,開發時程急迫,屬市府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重大設施建設計畫,具變更急迫性,經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辧理本都市計畫變更案。
- 五、計畫範圍及權屬(一)本計畫範圍位士林區仰德大道及莊頂路口東北側之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至善段四小段154地號)。
(二)面積約0.55公頃。
(三)使用分區:機關用地。
(四)土地權屬:臺北市所有(由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管理)。
- 六、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七、公開展覽(一)全案自111年5月10日起至111年6月8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1年5月9日府都規字第1113031145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1年5月25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八、公民或團體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圖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委員所提基地臨仰德大道二段留設之開放空間,可考量將公車站位納入整體規劃等建議,提供市府後續規劃參考。
審議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