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8121-討論事項-案名: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8121
案件id
TPE修訂士林區202312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根據故宮所提出之「新故宮計畫」,其中僅提及「無障礙步行系統」除整合串接故宮正館、研究大樓、圖書文獻大樓之室內、外參觀動線,於南側臨近至善路故宮入口處規劃無障礙電梯(無障礙通道新建工程),以銜接捷運Y28站出入口,得供參訪遊客使用捷運連通設施經無障礙電梯直達圖書文獻廣場,沿著研究大樓前之景觀步道向北,銜接連通步道進入正館參訪。該系統將塑造故宮友善便利之參訪環境…等等好處。
- 二、復依據「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宫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案」,其中又稱「…無障礙通道新建工程擬施作地點位屬平均坡度大於30%之人工駁坎範圍,業經整地挖填,已非原始地形地貌,又該工程依法辦理水土保持計畫,並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0月5日農授水保字第1111834647號核定(詳附錄三),應無山坡地安全之虞…」云云。
- 三、然而,對於無障礙通道新建工程位屬「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所劃定之範圍,且南側之無障礙電梯(無障礙通道新建工程)位處坡度大於30%地區,顯然違反同上規定的第2條:「基地內原自然地形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除屬排水、截水溝或滯洪、沉砂及擋土安全之水土保持設施外,不得開挖整地及作為建築使用。」僅以此一語帶過,便主張意欲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案。
- 四、綜合以上,這般作法顯然是「先射箭再畫靶」。至於選擇該地點的利弊得失,乃至是否還有可行地點,及其利弊得失,均沒有讓公眾檢梘、分析、選擇的機會。
辦法:
- 一、停止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
- 二、委請專家團隊另尋適當地點,重新選擇最適的無障礙通道新建工程位置,並提出各案利弊分析,取其優適方案公告,讓大眾評選。
112年4月20日第804次會議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
- 一、有關山坡地安全之疑慮同編號2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一。
- 二、有關故宮無障礙步行系統之內容同編號2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二。
112年8月17日第1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同編號1。
112年11月2日第2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同編號1。
新增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
- 一、有關山坡地安全之疑慮同編號2新增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一。
- 二、有關故宮無障礙步行系統之內容同編號2新增申請單位及市府回應說明二。
委員會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