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8151-討論事項-案名:修訂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一小段630地號等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移轉相關規定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8151
案件id
TPE修訂內湖區2024411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申請單位:宏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陳○丁、陳○安、陳○明、陳○宏等5人
- 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都市更新條例第35條
- 四、計畫緣起:
本計畫建物窳陋,經結構技師鑑定結構安全性評估皆未達最低等級,故於112年1月4日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併送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報核,並擬透過容積移轉方式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重建之意願。
惟本計畫位於礦區主坑道兩側100公尺範圍內,前經市府65年2月14日公告之計畫案,劃為「建築前應經鑽探而無安全顧慮始准建築地區」,後依市府108年7月17日公告「臺北市內湖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規定,前述地區不得作為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考量近年建築技術規則等法規已針對礦區開發訂有明確規範,擬刪除本計畫「不得作為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之限制,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及都市更新條例第35條規定修訂細部計畫。
- 五、計畫範圍、面積、權屬及土地使用分區:
(一)計畫範圍:本計畫位於內湖區內湖路一段411巷以西、內湖路一段387巷3弄以北、內湖路一段387巷以東及內湖路一段411巷62弄以南所屬街廓內。
(二)面積約1,173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皆為私有。
(四)土地使用分區:第三種住宅區。
- 六、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七、公開展覽:
(一)本案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30日公開展覽30天,並經市府以113年2月29日府都規字第1123079089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3年3月12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八、公民或團體意見:1件(詳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書及本次會議市府所送補充會議資料之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考量全市礦坑周邊開發限制一致性,請將本次會議所提處理原則納入計畫書內載明。
- 三、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審議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