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1-討論事項-(二)准台北市政府58.10.15.府工二字第五二八三七號函爰國西路、羅斯福路、和平西路、中華總所固地區細部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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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051
案件id
MOI(二固地區1970051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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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自本年十月廿日起公開展覽廿天,俾附有關文件報請核定等由部。惟於公開展覺期間內,本部會復准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五拾三年十月三日公總字第三三三四二號,為該局即神臘既街址房地,原為商業住宅混合區,經奉行政院台五十七內字第一一五三號令核定公開標售,俾吸利標售計,請不准變更行政區等情。又擬台縣行改正區規房字第一三七九六號函以:(一)重慶南路七巷以北五巷以南土地現為本行宿舍基地,仍誡維持原計劃住宅區、不必變更為行政區。(二)枋鐵街自南海路向北延伸至重慶北路一段七巷,左側大部份土地為本行宿舍基地,可由盧??南路二段出入。右側為幽寶局後側圓體,該局係由湖口街出入,均無使用本段道路之必要,擬予撤除。回童數南路一段六巷北側,境有本行網球場中間據新闢六公尺巷道,並同閒延伸跨越八巷並植樹園北側、因該巷道南側土地及六巷、八巷兩側全部房地均屬本門所有,實無新闢道路之必要。孫子叔翔等情。再據市民樊奎等十二人聯名呈以懇請撤除陸軍第八○一醫院衙址,燈設燈新開道路再同商仲貨爭車容停舍改民房新計劃道路以安民心等情。又據朝陽大學法律論社、朝大承台校及南朝陽學院籌備等單位呈為台北市政府執行亟慶南街二段目安鰲西街起至圓海路間,拓建路之日遇時代都市計劃,備東一面拆除2合於房屋業災豫僅有道路四達一半不予利用,現客私稅,俟依法實施情。等一併提再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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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關於本案將原為商業住宅混合區劃定為行政區,除原已公告之行政區面積約四件餘地外,連同新訂定之行路線,其總面積計約二一點三件餘。台北市政府所被沒本案幽說中,並未敘明該竹坑政區究係何種機關使用?亦未提出具體之興建計劃且該地區所佔面積廣大。又涉及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前糖廠廠址房地之攸臺灣裁行宿舍等問題。該行政監造各關係中央機關用地之設定,應附本會各委員對本案之意見,併送報行行政院核示。本會各委員對本案所提意見待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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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如夫員敏殿:目三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間已進入立體之空間總體戰爭,過去核心式之都市發展模式逐漸湧〻,都市之防空問題覺日形重要。為避免空襲遺民敵人全面之破壞,行政機關用地不宜過度集中於一處,宜配合防空作合理適當之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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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祖琛:本案西區擴張所開闢之巷道交口太多且彎度太大,易導致汽車之橫衝直撞、擾亂主要道路交通之流暢、妨害住宅之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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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邦寧:關於八○一醫院醫用遺土地之細部計劃係國有財產局所擬訂,抑經徵得本部同意似應依其原訂計劃實施,以利該處暨地之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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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陳委員:(十)查樟脳厰班房地及公賣局南海路等宿舍房地,四面臨街,經濟價值甚高,業經行政院核准公開標售在案,原應儘速處理,但由於台北市政府所提都市計劃變更問題影響頗舊已久,亟待解決。(七)目前中央及省市各機關既無計劃建造於樟腦總廠籌址土地,且查中山南路一帶土地,早已劃作行政區,至今仍未按計到利用,函台北市政府復請將禪腦殿舊址房地及公賣局南海路宿舍區域劃爲行政區,自無必要。鑒以此地區之位嚴及繁榮情形,加強劃為行政區,將無法促進利用,殊不相(三)按公賣局計劃標售之上項土地及其房屋,既經行政院核准課售,並經將此項變價收入編列預算,分別解繳國庫及省區,如變更為行政區,因無法建造商店住宅勢將無人室加標購,處理困難,在財政上為一重大損失,彌補不易。四線上各點該種腦斷梘址及公賣局南海路宿舍範圍內各筆土地,仍應謀維持原商業區之改立,以便標準而利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