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141-討論事項-(一)繼續審查林口特定區計劃案,討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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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141
案件id
MOI(一特定區19701118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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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林口特定區計劃圖說,依照左列兩點予以修正通過,俾得核據此項計劃,申辦保留徵收(第二階段用地)及管制建築與土地使用...(一)核定區計劃範圍,除與桃園鎮都市計劃重復部?予以劃出外,其就桃園縣政府請求劃出各部份俟將來調整改行政區域時,再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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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區計劃圖應予著色,並增列特殊使用區(即軍事區),說明審議中對保護區之管制利用及分兩階段徵收土地範圍等,均應予以規定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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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口都市化地區,準備辦保留徵收之土地,應依法定程序先行辦理想定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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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市化地區之主要計劃及細部計劃應由台灣省政府另行擬訂,報部核定。關於保留徵收地區之主要計劃及細部計劃先預規定地價後行擬訂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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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林特定區為一新市鎮,其建築管理規則及土地使用分區規則,應第五點:本會各委員所提意見,併送請台灣省政府作為擬訂主要計劃與細部計劃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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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會各委員所提意見,併送請台灣省政府作為擬訂主要計劃與細部劃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