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201-討論事項-(一)機關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遠東美麗華影院盛段及木柵區木新里附近地區細部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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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201
案件id
MOI(一木柵區19710416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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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專案廳農盛段附近地區細部計劃應由台北市政府依照左列各點予以修正並重新模塑國設報核毋庸再行公開展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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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邱裕卿工十一線由西側十公尺擴狀計劃巷道,因臨接東美路交通量大且與北新公路基與引道路面高差甚大,應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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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八十四號計劃道路環繞淡江中學西南面一段,暫以虛線表示,並禁止建築,與美洽提防線定案後再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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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湳江中平單北面十二公尺主要計劃道路出口廢址基興北新公園東義線引道路面積甚大,且易肇致交通事故,應由台北市政府參照實際情況遷向主要計劃預算修正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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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號計劃道路,自八號主要計劃道路起至十號計劃道路止一段共寬度應以現有道路中心線為準向兩邊平均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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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廿四腰四十八號巷道路利用羅斯福路五段一二三六巷現有巷道與羅斯福路結接接二以現有基道中心為準兩邊平均拓寬為六公尺,原計劃為六十四巷基道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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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計測道路寬度稍小為十五公尺並以中心線為準開挖下約兩側小公司變更所北面七號主要計劃道路應由台北市政府另行專案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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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分便用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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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大學預定地南端劃出一部份為住宅區乙酉,應由台灣省政府邀集師範大學與省林務局協調後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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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機關校與主要計劃不符,應依照主要計劃規劃為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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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設於羅斯福路與興隆橋交叉口上,影響交通安全,且對面已設有批發市場及商業區,無再設置市場之必要,應予取消,恢復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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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緊鄰天然風景區僅約一百五十公尺,該地雜已全部建築房屋,應予取,恢復為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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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線五十六及一線七二連同一線七二南端五公尺寬計劃巷道應予取消,恢復寫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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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樓二位罝欠妥,且已全部建築房屋,應予取消,恢復爲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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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一面臨海美溪,沒旁已有大片綠地,無另設小型綠地之必要,-2-取消,改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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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一綠三面積如何縮小乙節請經濟部轉知台灣電力公司提出具體意見及需之安全設施面積予以保留外,其餘應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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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木柵區大木新里附近地區細部計劃因時問不及,留待下次會議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