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211-討論事項-(二)機廠旁基本樹區樹木新里附近地區細部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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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211
案件id
MOI(二本樹區19710506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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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木柵區大木新里附近地區細部計劃由台北市政府依照左列各點予以修正並重新辦製圖核,毋庸再行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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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議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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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號計劃基準位於住宅區一段,其高度應平均約為八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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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十七號計劃卷造凡既應就現有路中心兩邊平均縮小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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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號財側巷道見寬應以木樁劃枓邊界為準里邊細小角八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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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裝措及其簡面狀察待解答維持原計劃,使專業人選提防修定案後併案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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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十號計劃巷道介於四十六號計劃巷道及五號主要幹線路間一段應予取滑○又四六號計劃巷道與中央宿舍各區一段,建築物位置與現況不符之應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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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容易發生主要交通幹道之交口,七十二號計劃巷道應比照七十號及七十一號計刨港達之寬度予以平均縮小為五公尺乙、分區使用部份一、線六附近地區面臨蒙美燃無需再設置線地一線六一輻子最鍾乙為避免拆除過多民房面二區應暫維持原有規模,俟將來採辦理市地重劃政買薪計劃時再行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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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一時場位置欠當,且需拆除店舖多棟遷予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