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231-討論事項-(九)關於台北市政府函送擴寬承德路劍潭段為四十公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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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231
案件id
MOI(九變都計1971061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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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一一一次委員會議決決:「本案侯高速公路交流道位寘定案案後再議。等語紀錄在卷。酌准台北市政府60.3.19.府工二二字第一二七三九號函以查報本市承德路劍潭段寬四十公尺乙案,經提本市都巿計劃委員會六十年元月十五日第廿二次委員會議研討結論:一本策計劃拓寬部份與高速公路交流道位置並無關係,應再洽由報請內政部照原案核定。∴等由伍案.三有關高速公路經過本市路線,前准台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五九一○二一三(十)號函以:該項高速公路經過台北市區段,行政院核定可行路線,係位於基隆河之南方興承德路劍潭段,並無關係,又據與高速公路局協調結果,高速公路樑跨承標路處同意不設交流匯道。三、本案擬拓寬本市承德路劃設為四十公尺部份,因高速公路已無設邊交流匯道之擬議,敬請惠予核定為何等田到部,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