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241-報告事項-(三)准臺灣省政府60.5.24.府建四字第四六三三八號函為新海瓦斯公司甲導變更三重市都市計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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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241
案件id
MOI(三變都計197106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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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灣省都市計劃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ㄧ、本計畫既由石油公司大氣管線處飛函說明係由該公司向新櫃丸油公司購地內規用設置變電站,並會經內政部邀集有關單位會商獲致結論..原則上應性設置,應先行變更都市計可劃後方俟建造使用ㄧ、徵人民意見實中涉及安全問??講石油公公司儘速呈請經濟部證明安全後進迕•不再提會。三新設道路因有既成道路,不予設置。三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部份不予同意。並函准經濟部說明該馳氣站設備係依據美前國家標準辦理合於安全措施,經依法核定令前公布實施,檢做附有關圖說就請備案等由到部,特提出報告: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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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為顧及鄰近居民之安全,應前先檢查配氣站之配置圖及說明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