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251-討論事項-(十五)關於台北市政府擬變更長安西路、鄭州路間第五十三號公園保留地為學校保留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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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251
案件id
MOI(十變都計197107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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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八十四、一〇五及一一八次會議:「至本案於本會第五十四、第八十四次及59.5.12第一○五次委員會議既經決議:「本案應由台北市政府與台灣省政府協燈會議予以協調報部,再提會討論ㄧ在案。仍請變方依照生關決議辦理,並限於文到十日內將協調經過連同紀錄報部後再議。ㄧ等語紀錄在案。兹准台北市政府工二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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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三七七號函以ㄧ、64.416.台內地字第一〇七四七號函敬悉。茲有關本部第十三號公園保留地變更為學校保留地案經本府於六十年五月十五日召開省市高階層協調會議洽討,並經決議如下:(十四)十三號公園撥??地變更為忠孝國中學校用地,否三年來召開多次協謝會議之決議,因事關百年教育大計,茲原則上俯仰我示同意並樂予促成。(二)該地地上建物計有鐵路局儲倉庫十二棟(其中三棟已改為宿舍使用)。另筆倉三棟(一兩處)供住有員工眷舍八十八戶,請鐵路局提供明細表及具體補償辦法與房屋位,由教育局與鐵將局分行召集協調會議決定合埋之補償數額,報請省府首長核定辦理。(四)前項土地為辦理九年國教燃子無償撥用,至證絡局表示十三號公園預定地係贈營等建資產,因該局問世銀貸款每年年終決算均由省審計處簽證同山銀行提出報告,於市府同行政院呈講撥用時,一併陳明。四該地除鐵路局原有倉庫及管舍外,尚有一般建築戶二百八十餘家(一五十一年警局派出所登記有案,年來不斷增加,實已不止此數。由市府依法處理,臣查屬內尚有軍中借用任纜部份,請鐵路局依法收回,交予省府使用(一)必要時請省府與國防部加強聯繫,俾能順利解決。三復請查照,並請對該計劃逐予核足為荷!等由到部。特再陳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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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既經省市雙方協議在案准予將該第十三號公園保留地變更為國中學校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