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321-討論事項-(七)關於台北市政府與陽明山管理局轄區士林、北投兩區土變計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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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321
案件id
MOI(七局轄區1972020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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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一○一、一○三次及一○六次委員會議審決:「士林、北投兩區主要計劃如左列對照表決議十一點礙田台北市政府依照辦理,其餘照案通過。並釋本部以59.6.29.台內地字第三七四一六○辦因以為配合全面實施都巿平均地權政策起見,台北市政府尚未修正各點(計三項一除由本部於原始主要計劃圖上分別另加註明後暫先予以核定外,仍須依照行政院對於國家運動場之指示,本部都市計劃委員會之審核決議,並參考正在審議核定中之台北地區防洪計劃,儘速於三個月內另案研修報核各在案。綜准台北市政府60104府工二字第四七五三七號以:「三有關陽明山管理局轄區重大計劃大公園第二○○公尺距離內尚未建設之小公園宜取消另行規劃使用乙節,正由本府有關單位檢討中,俟定案後,再行報請核定。三、又有關運動場及其附近新設道路亦宜配合修正另行專案研究辦理報核乙節,查目前我國在台灣地區尚無足以舉辦國際性大規模運動會之運動場,為應我國將來主辦亞運等國際性競賽之需,此國家運動場預定地,仍予以保留為宜,爰經研討,擬除北側原屬住宅之一小部份予以恢復為住宅用地外,其餘原為農業區者,仍保留為運動場及綠地。周道路亦維持原主要計劃寬度,以應將來發展之需要。四再者關於北投一、二、一、一、三、三一及十四號道路旁一百公尺範圍暫候防洪計劃決定後,予以重新研穿規劃一節,查該等道路所經一帶地勢均較高冗,道路東側業經劃為住宅區,並准貴部核定實施台西側一百公尺範圍內,地勢相仿,將其劃為住宅區,並無不當,又在市區道路之前旁先行發展,則需必然現象,將來防洪計劃決定後,重新規劃併用,屆時與本限制發展區必將管制發展區必將沿快速公路作帶狀發展,之情況,且不復存有,此,該等道路中二,七,一,十四號道路,均前經省方闢築,部份路殘舊且已建有大厝房屋,本府期徵西方二百公尺劃為住宅區後,徵收受益費,以歸還省方,此亦屬取於民用於民之道,且利道路工程之循環運用,為促進本市之建設,擬將原據之二,二一一,三2三之一二三一一段三一,十四號道路外一○○公尺規劃爲住宅區,敬請早日興建子校及實施五檢沒國動場預定地修正圖,二、一、三、三一、一十四號道路由二百公尺規劃為住宅區計劃圖等由到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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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國家運動場用地應否保留,行政院已奉命令指示,仍應遵照院令指示(一不設國家運動場,如設地區住運動場時,應儘量縮小用地面積,辦理。至北投二十一,二十九,三十,三十一及十四號請劃一百公尺範圍改為住宅區一節因涉及台北地區防洪問題,暫予保留請台北市政府速行協調經濟部防洪治本計劃專案工作小組研究後再報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