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321-討論事項-(八)關於台北市政廳函為變更該市使用分區調整商業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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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321
案件id
MOI(八用分區1972020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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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九十四次、九十九次委員會議決・(一)新生北路三段,淡水水鐵路,民族路,民權路所圍地區(二)新生北路二段、中山北路二段、民權路、南京東路所圍地區(三)南京東路、縱貫鐵路、中山北路一段、林森北路東側廿公尺內所圍地區四仁愛路二段至三段兩側廿公尺內路線商業區(四後火車站混合區改爲商業區部分等共計五處,准予調整爲商業區使用;其他地區調整部份,俟俸分區使用申調等原則確定後,再行依據核辦。紀錄在卷,並報內政部以59.5.23.台內地字第四六八一七三號分別函請台北市政府公布實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各在案。惟奉行政院台五十九內字六四二三號令示本案變更台北市使用分區調整商業區者,俾切實協請台北市政府依照外籍顧問研提之建議辦理等因,復查土地使用分區設計及變更原則業經本會第二一六次委員會審議完竣,本案除酌先行准予調整五處為商業區使用乙案刪正另案報院核示外,特將其他地區調警部份,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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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應由台北市政府依據本會所訂之「土地使用分區設置及變更原則」再予詳紹調查並通盤檢討後報總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