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451-討論事項-(一)准台北市政府61.4.6.府工二字第12675號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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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451
案件id
MOI(一變都計197209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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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據本市陽明山管理局61.3.15.陽明建都字第八八二三號呈稱以:「關於本本區主要計劃大公園勞三○○公尺範圍內,尚未建設之小公園,均宜取消乙節,因何該請為大公園,何者請為小公園及三〇〇公尺之距離係以何種方式計算等定義未盡明瞭,敬請釋示,俾資通盤研究之依據等情。三查本市陽明山管理局轄區主要計劃,業經省府以59.6.29.台內地字第三四一六0號代電核定,惟大公園旁三○○公尺距離內,倘未來建設之小公園,貴部關廂本府予以取消,另行規劃使用,並另案研修報核等由,案經本府令範陽明山管理局通盤研討在案,有關該局請示各點,敬請貴部予以釋示乙等,由到敬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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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應請台北市政府就該地區尚未建設之公園,依其性質、服務半徑,天然地形及土地權屬等關係予以詳細調查研究,擬具週密周全方案再行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