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501-討論事項-(四)關於台北市政府函送擬規定學校機關用地及主要計劃內公園,污水處理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週圍暨部份道路,臨接地應退縮建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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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501
案件id
MOI(四變都計197301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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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本會第一四二次委員會議審決:「本案除財政部周圍維斯福路,南海路,南昌街,愛國西路所圍街廓應退縮三・六四公尺建築一節,由台北市政府與財政部行協調辦理外,其餘照委通過ㄧ紀錄在卷並經本部以61.9.8.台內地字第四八九五七六號函,將照案通過部份先予核定公布實施,茲准台北市政府62.1.4.府工三字第四六四號函以:「有關『財政部周圍羅斯福路,南海路,南昌街,愛國西路所圍街廓燈退縮三·六四公尺建築一節,業由本府于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邀請貴部財政部等有關單位開會協調結果決議:一本案經協調及實地勘查結果,現況既已退縮騎樓用地,為促進市容美觀及建築物合理設計,同意照原案計劃退縮騎樓地建築一等由機附圖說明核定一等由部提再提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