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511-討論事項-八(五)關於台北市政府函送變更和平東路三段附近地區都市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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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511
案件id
MOI八(近地區1973022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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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一三○次委員會議決:「本案除圓環應予取消外,其餘照案通過,並發還台市政府重新繪製圖說報核,紀錄在卷,嗣准台北市政府62.16.府工字第七七三號函以:一、60.12.13.台內地字第五一六三五號函敬悉。三、案經提本市都市計劃委員會61.10.27.第四十七次委員會議研獲結論:「本計劃案內設置圓環基於交通上之事實需要,可依下列理由詳細申復予以維持原計劃,請內政部核定:(一)該處有五條道路交叉不僅路幅寬度不同,且方向斜錯極不規則,號誌設置不易,管制交通極困難(二)該處交通量不大,宜設圓環,藉利行車安全。(三)該地區辦理土地重劃對所有權人影響不大。(四)為增加土利用減輕重劃區土地關係人之負擔,該圍環道路部份,可由廿五公尺寬縮小為廿公尺(即圓環徑由一一○公尺修正為一○○公尺)等語紀錄在卷。計劃圖業經依都委會決議修正完畢。報請核定一等由部。經提本會第一五○次委員會議案決暫予保留,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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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決議:本案經再三研析結果,認處尚無設置圍環之必要,仍應維持本會第一三○次委員會議決議,取俟圓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