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561-討論事項-八(二)關於台灣省政府因爰南區區域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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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561
案件id
MOI八(爰南區1973052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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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一四三次及一五〇次委員會議決議。本案南區區域計劃發還台灣省政府依照左列各點重新研究修正報核:1.本計劃數年前所擬訂興目前發展情況已有不同,對於本區域範圍之劃定及人口推計應參照實際發展情況再予重新調整修正。2.查日前世界各國新市鎮之建設計劃容納人口鮮有超過十五萬人者,該路竹新市鎮計劃容納人口卅六萬,似嫌過多,應考慮其人口集居之可能性重估計。3.台南平原沿海一帶塩田為供應本省工業用塩之重要塩源,以新法代替人工製鹽尚需相當時日,報告書中指稱將來製鹽技術改進將大部份塭田改作其他使用一節,事實上有其困難,原計劃方案有關部份應予删除4.計劃新關岡山國際機場因涉及問題頗多,且交通部表示利用境內有小港國際機場,再加擴充已足應付將來需要,岡山國際機場似可不必關5.本計劃內五○○公頃工業區作何種工業使用,應再詳予分類並制定各種工廠設置標準。對於現有工廠所造成水源及空氣之嚴重污染,應即速制訂規章,加以防止改善,不必等待本計劃公布後再行辦理。6.邊際土地之劃定及使用應制定簡明之指導原則以利管制。7.建議台灣省政府指定專責機構,負責區域計劃之實施,並從速擬訂實施方案,編列預算,以利計劃之實施。(紀錄在卷。效准台灣省政府624.18.府建四字第三三二一號函檢送重新修正計劃到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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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修正計劃案通過,惟本會原決議各點尚未依照修正者,應於通檢討修正時,併案考慮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