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691-討論事項-(口)准台灣省政府(63)93府建四字第九五八一○號函為台中市區第一期(東北北屯區一細部計畫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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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691
案件id
MOI(口中市區1974101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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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八十一次會議決議:「一、帶狀商業區因細部計畫道路分隔成切若不整部分,應配合鄰近分區使用修改為住宅區。三、廖靜生陳情案經研究後為維護交通系統不予採納,檢附圖說報請備案等由部。查本案前經提本會61.2.2第一次會議審決;本案計畫道路系統規劃欠妥,且之市場、學校及小型公園綠地之設置,人民復捐出意見多起,應予發還重新修正報校,紀錄在案。並經省都委會61.7.19.第五十一次會議復稱:「一、通出(北屯)圓環之道路照稟部草案。二、林圓道以南,栢武路以北,道路系統原則照第一次公開展覽圖規劃,並重新辦理公開展覽。三新設公園及其東側道路已依法建築完成,既為事實仍維原定計畫。四、鄰里公共設施保留地應充設置問題,因本細部計畫地區之鄰近適當距離,範圍內已設有足夠之公共設施故無需再設。ㄧ等由到部,本案臺灣省政府申復各點係對本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之答復且該北屯路北端西側原公告州公尺深路帶商業區部份改為住宅區,涉及主要計畫之變更,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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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變更主要計畫部份照案通過,擬訂細部計畫部份,准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