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801-討論事項-(四)准台灣省政府64.8.9.府建四字第五八二八號函為台中市都市計畫「公一部分變更為營業專用地、社教用地、道路用地,十一號道路保留地部份變更為停車場用地及復興路四段寬度變更為廿五公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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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801

案件id

MOI(四變都計19751001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