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881-討論事項-(七)關於台灣省政府65.527.府建四字第三二七三七號函為台中市第二、三、四期擴大修訂都巿計畫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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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881
案件id
MOI(七變都計1976090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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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本會第一八七次委員會議審決:除風景區部份准予先行通過以利管制外,其餘部份涉及問題尚多,為審慎起見,推請李乘副主任委員、高委員啟明、張委員金鏡、孫委員志福、黃委員嘉禾、王委員學普、李委員如南、莊委員進源、張委員雛一、郁委員書奎組成專案小組實地勘查研提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紀錄在卷。關悉上開專案小組實地勘查研提意見完竣(詳細初審意見),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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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發還台灣省政府依照左列各點重新修正圖說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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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屯福安地區:東海大學北西側(台中港路以北)仍應維持原規劃三、北屯地區:維持原規劃五十公尺寬之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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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地區.北屯路東西兩側之土地.仍應維持原規劃工業區.該工藥廠將來設廠時,應以無公害之工廠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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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屯區:北屯區東山路一段二二二巷內建功國小右側之寬度,應照規有六公尺既成寬度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