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931-討論事項-(十)關於台灣省政府函為台中第二、三、四期擴大修訂都市計畫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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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931
案件id
MOI(十變都計1976122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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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本會65.9.6.第一八八次委員會議審決:一、西屯福安地區:東海大學北西側一台3中港路以北一切應維持原規劃農業區。二北屯地區:縱貫鐵路東側仍應維持原規劃五十公尺寬之綠帶。三、北屯地區:北屯路東西兩側之土地,仍應維持原規劃工業區,該工業區將來設廠時,應以無公害之工廠為限。四、北屯地區北屯區東山路一段二三三巷(建功國小右側)之寬度,應照現有六公尺既效審度規劃上紀錄在卷。茲准台灣省政府65.11.19.府建四字第一○六八四一號酬復業經台中市政府依照本部都委會決議修正完竣。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