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031-討論事項-(三)關於台灣省政府函為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一案
官方紀錄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031
案件id
MOI(三特定區19771114
概要說明
-
,前經本會666.28.第二○○次會議決議:「本計畫案請台灣省政府協調行政院國科會提具與擬訂中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案之相關位置、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配合等資料後再議ㄧ紀錄在案。茲准台灣省政府66.9.22.六六府建四字第九○一三五號備案得略以工、全本特定屬計畫範圍除光復路以南地原劃入新竹科學工業區原範圍內者外光復路北面尚有約一半地區不屬於該園原範圍內,??因科學工業園區計畫尚需一段時間才能完成規劃,為使本地特定區早日實施管-3-理,以防止規劃工業區期間發生搶建、濫建情事,影響工業園區之規劃及開發,仍有先行核定本計畫之必要。二、本特定區計畫園科學工業園區部份,前會配合園區需劃設工業研究專用區及研究專用區並經行政院核定為圍區第一部開發地區,現正辦理工業用地徵收。其餘土地按現況保留為農業區及機關用地,俟科學工業園區計劃定案後,併同原都市計劃列入園區之地區辦理變更都市計畫以資配合,因此如先行核定本特定區計畫,不影響圍區第一期開發,且可防止其餘地區之搶葬濫葬。基於上述先行彙定區屬問題,此次科學園區禁建範圍不包括原都市計畫及特定區劃園區之地區在在內。.....筆由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
決議:照案通過。惟爲顧及新竹縣區內都市計劃之整體發展,請台灣省政府于將來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發佈實施後俟即通盤檢討修正本特定區計畫及其他新竹縣轄區內都市計畫,以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