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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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IO2091-討論事項-(十)台灣省政府送部備案之都市計畫件,係否准予備案,併依現行都市計畫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後段規定,需於三-十日內函復,為爭取時效,除通盤檢討變更著外,可否授權內政部業務單位逕行核辦,再補行提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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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09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19780914
概要說明
特提請討論。
決議
決議:台灣省政府送請備案之都市計畫案,案情簡單符合規定者為爭取時效由內政部遴行核辦,再補行璉會,其餘仍照現行璉委員會審議後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