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091-討論事項-(十)台灣省政府送部備案之都市計畫件,係否准予備案,併依現行都市計畫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後段規定,需於三-十日內函復,為爭取時效,除通盤檢討變更著外,可否授權內政部業務單位逕行核辦,再補行提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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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09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19780914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