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8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行水區為抽水站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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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81
案件id
MOIO3581-6-017-8cf06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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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十二月五日八一府建四第一七九○三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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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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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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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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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