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2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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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21
案件id
MOIO3621-4-009-baef3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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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二八、四三一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八月廿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二一一五號函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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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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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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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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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六、查本案與本部訂定之「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草案)重疊面積約計七○三、九○公頃,案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併案組成專案小組,由蔡委員添璧、楊委員重信、王委員鑫、曹委員奮平、董委員美貞、潘委員丁白、張委員家祝、陳委員永仁、王委員杏泉、余委員祿慶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蔡委員添璧為召集人;上開專案小組業於八十二年一月十八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於八十二年二月十一日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且邀請台灣省政府、高雄縣政府、岡山鎮公所、橋頭鄉公所派員參加,獲致具體意見,特先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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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予刪除,且有關變更內容部分(如變更內容編號二、三、八)及吳○上君等及陳○宗君等逕向內政部所提陳情意見,併入「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案」內討論、審議,並與上開計畫案同時公告發布實施,以符規定。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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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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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