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2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中心(西北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醫療衛生機構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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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21
案件id
MOIO3621-6-015-516bf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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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五○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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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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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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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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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