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3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文中小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兒用地、綠地、道路用地及人行廣場)(配合台灣省實施區段
會議紀錄id
MOIO3631
案件id
rgwTJ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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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六月四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五九四號函、八十二年七月三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五七○三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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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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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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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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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國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