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31-審議事項-["第一案: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文小用地、文中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兒用地、機關用地、變電所用地、水溝用地、綠地、道路用地、人行
會議紀錄id
MOIO3631
案件id
wCSQlq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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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六月四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五九三號函、八十二年七月三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五七○三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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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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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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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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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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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請台灣省政府轉知高雄縣政府就變更理由迅予研提補充說明資料到部後,再提下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