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8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依本會第三六四、三六五次會議決議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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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81
案件id
MOIO3681-6-004-44786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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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按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四月一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五八四二號函報請核定之「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於本(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提報本會第三六四次會議(核定案件第十三案)審決略以:「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在案,本部業以八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台(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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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茲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八二府都二字第一一一四六六號函:「查該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二十四案,貴部都委會第三六四次會原決議「維持原計畫」,惟該決議經貴部都委會第三六五次會於宣讀第三六四次委員會議紀錄時決議修正為「暫予保留,俟本會審議通過『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是否准予就地再擴大變更土地為工業區使用之處理原則』後,再行提會討論。」故本案似宜俟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二十四案審定後再一併修改計畫書圖為宜。」到部,特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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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營字第八二八九一五七號函請迅依決議辦理後再行報核。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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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變更編號二十四變更農業區、零星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部分,應於計畫書圖分別敘明,並以虛線標繪「暫予保留,另案處理」,俟「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就地擴大變更毗鄰土地為工業區使用處理原則」報院准予核備後,如該變更案符合上開處理原則,准予另行辦理變更,其餘部分先行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