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81-臨時動議-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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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81
案件id
MOIO3681-6-006-6bb6e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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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八十二府建四字第一七六九五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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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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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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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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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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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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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列「機關用地」之容積率規定,俾利執行土地使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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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函請將文教區(○‧○一二五公頃)變更為機關用地乙節,為避免影響軍事設施之整體規劃,同意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