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六九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993-12-24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吳伯雄紀錄:廖本全

紀錄彙整: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公二○─四○」公園用地、「文中九─四○」學校用地、「停二○─四○」停車場用地、「機十三─四○」機關用地為住宅區)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文高、三十一」、「文中四─三十二」學校用地、「公四─三十二」公園用地,部分「停五─三十二」停車場用地、「機一─三十一」及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大坑風景地區)都市計畫((一)部分風景區為住宅區、道路用地、排水道用地、變電所用地、機關用地、綠地、公園兼園道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文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干城地區道路系統除外)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其中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一案(公(一))、第八案(公(四十六))、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