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21-審議事項-第四案:內政部為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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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21
案件id
MOIO3721-4-011-a0b77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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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交通部八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交路密(八十二)(一)字第○一○六○號函為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闢建台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需要,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附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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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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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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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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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八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分別在苗栗縣政府、頭份鎮公所、竹南鎮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二年十月六日假頭份鎮公所舉辦說明會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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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本案公開展覽期間計有陳情案十件,並經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八十二)高鐵地字第六五七○號函檢送上開研析意見到本部營建署,詳如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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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詳原始會議紀錄〕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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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原則准予通過,惟應請內政部邀請交通部協商,如經交通部確認將來執行無問題後,再行簽請部長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並轉知公告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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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同意照工程用地單位研析意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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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應修正為「高速鐵路用地係供高速鐵路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使用,惟有關高速鐵路高架結構體下方允許作多目標使用之項目、准許條件及其應具備條件規定部分,俟內政部研修『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並報奉行政院核定,據以執行。」並退請工程用地單位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橋善國小校長古○泉
頭份鎮興隆段興隆小段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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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路線經過本校西側,所帶來之噪音嚴重影響教學及本校整體之發展。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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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高鐵籌備處補助本校另建一棟教室十二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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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籌備處考慮加裝二棟教室的隔音玻璃及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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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籌備處補助本校另購土地興建活動中心。(三千平方公尺)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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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由於速度快(時速三百公里),路線必須平直,任何路段的調整,對前後路線之影響範圍均相當大(能長達十公里)。且現行路線乃經過實地調查、踏勘、整體評估後選定,並經行政院於八十一年六月廿五日正式核定。其所涉及房屋拆遷量最少,實不宜再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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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未來辦理細部設計時考慮加設噪音阻隔設施,以減輕對該校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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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補助增建教室及購地部分本處僅能就一般補償原則辦理。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2
陳情人:
謝○興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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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地區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其細部計畫現正審議中,高鐵路線設計竟未按實際情況避開住宅區且破壞其完整性及整體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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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經過橋善國小影響教學品質及民眾權益甚鉅。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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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由於速度快(時速三百公里),路線必須平直,任何路段的調整,對前後路線之影響範圍均相當大(能長達十公里)。且現行路線乃經過實地調查、踏勘、整體評估後選定,並經行政院於八十一年六月廿五日正式核定。其所涉及房屋拆遷量最少,實不宜再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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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未來辦理細部設計時考慮加設噪音阻隔設施,以減輕對該校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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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補助增建教室及購地部分本處僅能就一般補償原則辦理。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3
陳情人:
陳○興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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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年農地重劃已失去許多土地,現又因興建高鐵而失去更多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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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高鐵需拆除民房致無法度日實非農民之福亦非政府德政。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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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建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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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建高鐵,應將新華段之土地規劃為住宅、商業區。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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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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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4
陳情人:
陳○美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二一、二二二地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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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知道有多少土地給執政者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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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農民失去土地而執政黨失去民心。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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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建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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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興建,新華段應重新規劃為住宅、商業區。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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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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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5
陳情人:
劉○福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二0地號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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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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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6
陳情人:
古○妹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一七、二一八地號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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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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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7
陳情人:
徐○春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三四地號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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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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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8
陳情人:
徐○妹
頭份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三五、二三六地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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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反對上述土地由農業用地變更為高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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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計畫破壞用地之完整性反對興建高鐵。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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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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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9
陳情人:
吳○美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二三八─一地號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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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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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
陳情案名:
「變更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高速鐵路用地)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0
陳情人:
吳○金
頭份鎮斗換坪段新華小段三六一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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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土地七十三年農地重劃後未享地盡其利現又遭攔腰斬斷。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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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是政府實貫徹以「大眾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輔」交通政策的基本建設。其運量大、用地省、速度快、安全、準點率高,並可填補當前長途旅客運輸系統的重大空檔。其所能發揮的總體效益及對國家發展之重要性,絕非任何其它運輸系統所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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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乙節,擬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就都市整體發展作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