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3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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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31
案件id
MOIO3731-4-009-5e8a9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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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六四次審決在案,茲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府建四字第一○九一四號函申請覆議到部,並檢送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六三次會議紀錄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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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詳原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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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詳原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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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詳原始會議紀錄〕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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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台灣省政府申覆三項個案,應請該府轉知台南縣政府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如同意依左列方式辦理者,納入附帶條件規定,並准照台灣省政府申覆意見通過,否則維持原計畫,其餘仍維持本會第三六四次會議決議文,並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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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號五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部分,自願捐贈百分之六十土地作為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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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號十五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部分,沿水圳自願捐贈百分之六十之帶狀土地作為綠地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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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編號二十一市場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部分,自願捐贈百分之六十土地作為兒童遊樂場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