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41-宣讀/確認事項-六、宣讀本會第三七三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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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41
案件id
MOIO3741-1-001-458822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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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除左列各點外,其餘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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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案件第二案決議文:「本案台灣省政府申覆三項個案,應請該府轉知台南縣政府協調土地所有權人‧‧‧」,應予修正為「本案台灣省政府申覆三項個案暫予保留,並請該府轉知台南縣政府於文到六個月內協調土地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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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告案件第三案決議文應予修正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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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三六九次會議決議二、應予修正為:「二、仍維持本會第三五三次決議文。並增列決議三、『體二』體育場用地如需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應另研提具體之都市更新計畫相關資料(包括細部計畫內容摘要、建蔽率、容積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開發計畫、土地取得方式、安置計畫、財務計畫等),再行提會討論。」(三)報告案件第四案決議文末段增列:「至零星工業區擴大變更毗鄰土地為工業區之相關變更都市計畫案,經本會審決暫予保留部分,請內政部迅予彙整函送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轉知興辦工業人儘速依本處理原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