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41-報告事項-第一案:繼續討論台灣省政府訂定「台灣省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容積率訂定與獎勵規定審查作業要點」暨執行情形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741
案件id
MOIO3741-2-002-06738b
概要說明
-
說明:本案前經於八十三年四月廿八日由台灣省政府提報本會第三七三次會議報告,經決議:「下次會議繼續討論」在案,特再提會討論決定。
決議
-
決議:一、台灣省轄各地區都市計畫增訂容積管制規定,應依個別都市計畫目標年之計畫人口數、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平均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以及現有住宅區、商業區等可供建築用地面積,核實分別訂定適當之容積率規定。
-
二、至於各地區都市計畫舊市區如增訂容積率規定執行確有困難者,同意授權由台灣省政府自行訂定彈性規定,據以執行,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