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81-報告事項-第一案:為監察院秘書處函為查案需要,請本部提供「為何事隔四個多月,貴部都委會第三七三次會議,僅依台中市政府函請釋示之公文(並未報請台灣省政府核轉),即又修改第三六九次會議已確定紀錄之決議內容,似此任意更改會議紀錄決議實質內容,是否已造成下屬機關台灣省政府無所適從?並影響陳情民眾權益」特提會報告、討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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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81

案件id

MOIO3781-2-003-bbea42

概要說明

決議